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冠疫情形势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及《南华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以及教育部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为了确保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严格管理,稳妥做好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四)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和“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五)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参与复试导师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并提高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六)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复试录取期间,学院24小时畅通考生联系咨询渠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
二、复试基本条件
1、考生均执行教育部划定的《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地区复试分数基本线,需满足本人所报学科门类复试分数线要求,同时符合《南华大学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报考规定及要求,且资格审查合格。
2、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含调剂):专业总分比国家控制线降低20分,单科比国家控制线降低5分。
3、具备教育部规定加分资格(如“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的考生,请考生在复试前3天将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发至南华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的邮箱nhdxyzb@163.com,开学后请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到研究院招生办进行再次审核。联系人:招老师,联系电话:0734-8282310、14789324453。
三、复试名单确定
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学院将符合我院初试成绩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公布在学院网站。调剂考生的复试名单由学院根据公布的调剂工作原则确定,确定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四、复试方式
1、根据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形势,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统一采用“中国移动云考场”(腾讯会议平台备用),考生应提前备妥网络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和网络环境:(1)双机位要求:电脑1台,用于复试设备(第一机位),手机1部,用于监控复试环境的设备(第二机位);(2)选择独立安静、无干扰、光线适宜、宽带(WIFI)核网络信号良好、相对封闭的场所准备复试。操作要求及操作见研究生院发布的考生须知及中国移动云考场考生手册。(3)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
2、学院组织各复试小组专家成员参加“中国移动云考场”培训,提前做好演练,确保参与复试录取人员掌握政策、熟悉流程,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特别要做好复试小组专家成员疫情防控工作。
3、学院在学院网站上提前公布复试工作安排,同时加强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的指导,确保考生掌握网络远程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等。
五、调剂工作
我院接受调剂专业情况与要求,具体以南华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以及研究生招生网调剂系统平台公布的调剂公告和缺额为准。调剂工作执行《南华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南华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具体规则如下:
1、我院核科学与技术及能源动力接受调剂考生初试报考为工学门类(专业代码为08开头,其中统一命题科目为全国统考英语、数学相同。英语一、英语二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视为相同。),且初试成绩符合考生报考第一志愿专业国家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条件下,经审核同意可进行调剂。
2、对申请学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的一志愿专业及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3、对申请学院同一专业,初试自命题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经学院(学科)研判其相关性(相同或相近)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4、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到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专业类别(领域)的全国初试成绩要求。核科学与技术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专业类别(领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之间互调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调剂通知第一时间在网上发布,请及时关注。如有疑问请咨询学院科研学科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李小华、肖拥军,电话:0734-8282532,手机:15211815917,13327342466。
六、复试时间及流程
1、第一批复试时间与复试对象
1)第一批复试对象:第一志愿上线考生。
2)第一批复试时间:4月1日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2、第二批复试时间与复试对象
1)第二批复试对象:调剂考生,复试名单见学院网站通知。
2)第二批复试时间:4月2日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3、复试流程
第一批复试流程
1)资格审查:(线上复试资格审查)
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严格考生资格审查的要求,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本次远程复试,积极运用系统提供的“人脸识别”等技术,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学院要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复试前,考生须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将下列相应材料原件的扫描版(jpg/pdf格式)
1.准考证。
2.居民身份证。
3.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需加盖毕业院校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章)。
4.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复印件;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复印件(报考对学位有要求专业的考生);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任意一项:a.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合格单的复印件并签承诺书(承诺在入学报到时如不能提供毕业证原件,对于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无异议),b.成人高校专升本在读考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境外学校在读本科生,不能以应届生身份报考);在读研究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还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对于在2021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考籍卡(证)。
5.报考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和单位同意公函的复印件。
6.《思想政治情况考核表》(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审核、填写意见并盖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英语水平测试证书原件。
8.获奖情况等相关材料。
9.学院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详见学院网站。
上述材料中1、2、4项必须在复试前提交,其他材料若因新冠疫情防控原因暂时无法提供,在不影响复试考核公平性的基础上,视情况经学院同意可给予缓交。
考生必须准备以下证件的电子版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发到至邮箱:yongjunxiao@126.com,学院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查验毕业证或学生证、身份证;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收费标准,通过网络向学校财务处交纳复试费120元。缴费方式见南华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https://yjs.usc.edu.cn/info/1292/9488.htm)。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还须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该类考生一律到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
2)笔试
考生根据学院通知的时间在“中国移动云考场”平台上现场问答。
3)面试
考生根据学院通知的时间、分组名单在“中国移动云考场”平台参加网络面试(包括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及英语等)。
4)录取结果
4月20日18:00前,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汇总表报研究生院招生办。
4、第二批复试流程和内容与第一批一致。
八、复试成绩与内容
1、笔试(40%):专业课考试科目:《核科学与技术综合》,总成绩100分。内容为:核燃料循环、核技术及应用、核物理、核科学与技术专业基础实验等方面的综合基础知识;形式:在“中国移动云考场”平台上现场问答;时间:10分钟左右。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面试(60%),总成绩100分:
内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综合能力(50分)、英语口语以及英语听力测试(50分);时间:15分钟左右。面试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一票否决。
3、复试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4、复试全过程全程录像。
九、拟录取
2021年核科学与技术(0827)拟招生指标37人,能源动力(0858)拟招生人数50人
1、每批次复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计算,其中复试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根据学院专业的招生计划数和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具体如下:
考生综合成绩(100分)=初试总分/5×(60)%+复试成绩×(40)%。如综合成绩排名在前的考生放弃,后面考生可以依次递补。
调剂考生的拟录取专业必须与调剂网申请调剂专业保持一致。
2、复试通过的考生须签订拟录取承诺书,复试情况登记表及拟录取汇总表上学习形式必须注明“全日制”或“非全日制”。
3、拟录取考生凭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调档通知回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及工资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寄达我校。应届毕业生可毕业后将档案再寄达我校。
4、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共同签订三方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5、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学院和学校同意后,可以在2021年4月25日前向学校研招办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2年再入学。
6、公示
学院将每批次的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一周。
7、其他
以上复试具体考核内容及方式将可能根据教育部后续要求及远程复试系统测试做相应调整。
十、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信息公示制度。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名单及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在我院网站上及时公布,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
2、复议制度。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或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办公室受理实名的书面投诉,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我院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如存在违纪违规现象将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责任。
3、2021年硕士研究生生复试、录取期间,为方便考生反映复试录取的有关情况,设置监督举报电话:
学校:0734-8282310,0734-8281591;电子邮箱:nhdxyzb@163.com。
学院:0734-8281878,13974778252,王老师。
十一、复核复审
学院建立复核复审机制,远程复试的考生在开学三个月内均要参加复审考核,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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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25